达飞轮船(CMA CGM)近期在其官方渠道发布了一则客户通知,着重强调了中国海事局针对危险品进出口实施的一项新规定。
即刻起,所有经由宁波港进行装运、过境、转运或出口的货物预订,均须提交彩色版危险品申报单(DGD),且需加盖申报人印章或签名,并附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针对宁波港涉及进口、转运或过境的货物,具体要求如下:
提交彩色DGD,并附带申报人有效签章;
提供MSDS文件;
对于UN 3166类货物,还需特别提交MSDS。
对于中国货物(含过境)经由宁波出口的情况,额外要求包括:
提交彩色DGD(含申报人签章),以及中英文版本的MSDS;
根据联合国编号提供MSDS,若同一危险品预订涉及多个UN编号,则托运人需为每个编号分别提供MSDS;
针对UN 3166类货物,同样需要提供MSDS。
重要的是,承运方及所有相关方需在货物预定进港时间前至少72小时,提交所有必需文件。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装运都可能面临被取消或延误的风险,因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给中国海事局至关重要。
两个月前,阳明海运的一艘集装箱船在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发生危险品集装箱爆炸事件,此后,业界对危险品运输安全性的担忧显著增强。此外,近期还发生了多起集装箱船爆炸和火灾事件。这一系列事故促使承运商和港务当局更加严格地审查危险品货物的申报和包装,以减少因托运人错误申报或不当包装引发的火灾风险。
提醒从事贸易相关的企业
注意相关变化,防范风险